在中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58号》《保护野生动物进出境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下是一些禁止饲养的龟种:
1. 中国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中的所有龟种,如中华鳖、黄头庙龟、黄缘盒龟、中国巨龟等。
2. 属于《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I或附录II中的龟种,如象龟、印度星龟、苏卡达象龟等。

3. 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进出口物品目录》中的龟种,如陆龟、凤凰龟、象龟、三线闭壳龟等。
4. 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的二级保护动物,如大头乌龟、黄喉拟水龟、鲁氏拟龟等。
需要注意的是,龟类是重要的生态资源,饲养龟种应遵循法律法规,保护龟类资源,不得随意饲养、捕捉或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