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相关规定,乌鸦属于野生动物,不属于家禽,因此未经许可不得私自饲养。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护动物名录》,我国境内有七种乌鸦属于二级保护动物,包括:
1. 蓝腹鸦(学名:Cyanopica cyanus);
2. 紫翅鸦(学名:Dendrocitta formosae);
3. 灰林鸦(学名:Perisoreus internigrans);
4. 白头鸦(学名:Corvus macrorhynchos);
5. 大嘴乌鸦(学名:Corvus macrorhynchos);
6. 短嘴乌鸦(学名:Corvus culminatus);
7. 乌鸦(学名:Corvus corax)。

这些乌鸦都被列为保护动物,不得随意捕捉、猎杀、贩卖和交易。因此,如果有人想要养乌鸦,必须在相关部门办理养殖许可证,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