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主要是回复一位网友的回复,需要查询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具体问题是“《宠物饲料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的宠物饲料类型就三种,《饲料与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则规定了单一饲料、浓缩饲料等五种饲料。想请教如何理解两者的区别,这类别当中包含关系如何?”

(1)优先参考《宠物饲料管理办法》
农业农村部在《饲料与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在宠物行业的进一步细化,制作了《宠物饲料管理办法》,同时还包括《宠物饲料生产企业许可条件》《宠物饲料标签规定》《宠物饲料卫生规定》《宠物配合饲料生产许可申报材料要求》《宠物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申报材料要求》等规范性文件。
(2)两者区别:定义不同
《饲料与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饲料,是指经工业化加工、制作的供动物食用的产品,包括单一饲料、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浓缩饲料、配合饲料和精料补充料。
《宠物饲料管理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宠物饲料,是指经工业化加工、制作的供宠物直接食用的产品,包括宠物配合饲料、宠物添加剂预混合饲料和其他宠物饲料,也称为宠物食品。
(3)提问回复:为什么饲料的种类并不相同?
那就要提到“宠物饲料”的实际产品,因为基本购入的是日常消费者,所有非常多的饲料需要满足复合饲养的要求,通过实际产品种类进行分类,即归属于《饲料与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的
①对应“配合饲料”下的“宠物配合饲料(通俗名称:全价宠物食品)、其他宠物饲料(通俗名称:宠物零食)”;
②对应“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的“宠物添加剂预混合饲料”;
③没有直接对应“单一饲料/浓缩饲料/精料补充料”的具体划分,则还以上位法《条例》规定为准,在宠物行业不做单独细化。
(4)特别提示:其他宠物饲料是《办法》的特色分类
该类别主要指宠物零食(如肉干、咬胶等)和宠物保健食品等。这些产品在《条例》的分类体系中,通常也被归入“配合饲料”,但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但《办法》将其单列,也突出宠物饲料市场的特殊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