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境内北极熊主要通过合法渠道引进。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及 CITES 公约规定,北极熊作为附录 Ⅱ 物种,其进口需经国家林草局审批,并取得濒危物种进出口许可。目前国内北极熊多用于科研、科普教育或高端商业展示,如天津某公司曾进口北极熊标本用于销售,但需严格限定用途并公示信息。

值得注意的是,我国对野生动物标本交易实施严格管控。2017 年林业部门明确要求,北极熊等濒危物种标本仅限科研和宣教用途,私人收藏需取得专门许可。这种管理模式既满足了合理需求,又防止了非法贸易对野生种群的威胁。随着生态文明建设推进,未来北极熊等珍稀物种的引进将更加注重生态影响评估,确保人与自然和谐共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