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远一男子猎捕野猪、獐、蒙古兔、普通鵟等野生动物被抓

2021-07-21 10:26
为满足口腹之欲

男子竟猎捕野生动物

结果...

定远一男子猎捕野猪、獐、蒙古兔、普通鵟等野生动物被抓

近日

定远县公安局

联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执法中队

成功破获一起

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

抓获犯罪嫌疑人王某

缴获獐、普通鵟等濒危野生动物数只

定远一男子猎捕野猪、獐、蒙古兔、普通鵟等野生动物被抓

日前,定远县公安局接到群众举报称,辖区王某涉嫌非法捕猎野生动物。

接到举报后,民警联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执法中队工作人员前往王某家中调查,在对王某家进行检查时发现,其家中的冰柜内藏有大量野生动物。

定远一男子猎捕野猪、獐、蒙古兔、普通鵟等野生动物被抓

后经辨认和鉴定,共查获野生动物24只,其中雉鸡2只、蒙古兔8只、绿头鸭4只、狗獾1只、山斑鸠4只、野猪2只、獐2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普通鵟1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经审讯,犯罪嫌疑人王某对其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王某称为了满足自己的口腹之欲,在田地中架设高压电网来捕杀野生动物。

定远一男子猎捕野猪、獐、蒙古兔、普通鵟等野生动物被抓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因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已被定远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蜀黍提醒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二款: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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