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犬管理条例

2024-01-18 23:01

家犬管理条例如下:

家犬管理条例

重点管理区和一般管理区实行分区管理。本市街道办事处辖区为重点管理区,乡镇辖区为一般管理区。

养犬人应当按照规定定期为犬只接种狂犬病疫苗,凭动物诊疗机构出具的免疫证明向所在地养犬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养犬人、养犬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文明养犬,不得因养犬干扰他人正常生产生活、放任犬只恐吓他人和驱使犬只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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